本报讯 新修订的《商标法》于200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商标法》相比,新法作的一个重要规定就是将自然人列入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范围。据悉,经济发达大省如广东、江苏等申请注册的个人不断增多,有的已经达到400起。那么我省是何种状况呢?近日,记者带着疑问来到我省惟一的商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商标事务所。
河南省商标事务所注册部的王志生主任告诉记者,新《商标法》实施以来,几乎每天 都有人前来咨询或电话咨询。可能是因为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未出台的缘故,来申请的人不多,目前他们共收到43件个人申请。
据了解,个人申请注册商标非常简便,申请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设计好的商标图案及自己所生产、销售的商品或可提供的服务的有关证明,到国家商标局或通过商标代理组织就可申请,整个花费需2000元左右。但由于国家商标局每年收到的注册商标申请有40万件之多,工作量较大,注册周期较长,约为1年半。
当记者准备离开时,碰上前来咨询个人注册商标事宜的郑州市民张先生,他前不久刚拿到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廉美”服务商标。张先生说,他在本地经营的连锁烟酒店已经有近20年的历史,口碑素来很好,许多同行纷纷要求加盟,但苦于个人保护能力有限,一直未付诸实施。他听说新修订的《商标法》允许个人注册商标,当天特意前去咨询一番。
王主任说,随着人们对商标保护权重要性的认识,像张先生前来申请注册商标的个人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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