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庆锋) 少年毒犯余虎(化名)在其父的教唆下贩卖毒品,并向同伴注射海洛因,导致其死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余有期徒刑9年,余父母分别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昨(7)日,经省法院裁定并核准,余父已被执行枪决。
1999年4月21日,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快满16周岁的余虎,与年仅14周岁的同伴何旭在余家玩耍时,余拿出家中的海洛因与何共同吸食。随后,余又给自己和何旭注射了一针海洛 因,二人便同床昏睡。直至次日上午10时许,余醒后才发现何已死于床上。
余父母知其死亡原因后,买回砖头、水泥等,在其家客厅堆砌一水泥池,将何就地“掩埋”。3人随后外逃至重庆、昆明等地躲藏,于2000年2月被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初至1999年4月期间,余中毅在重庆、武胜等地先后购买海洛因100余克,单独或与妻潘家琼进行贩卖,并供一家三口吸食。
同时,多次邀约他人在其家中吸食或注射海洛因。并教唆余虎伙同他人贩卖海洛因19.2克。
广安市中院以毁灭证据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余中毅死刑,判处潘家琼无期徒刑,以参与贩卖毒品罪判处余虎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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