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韶关二月八日电(冯昶汪慈安)原韶关市某酒店员工张某因盗窃外商巨额现金罪将要在铁窗里度过即将来临的
新春佳节。张某日前已被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这是韶关市历年来最大的一宗外商现金被盗案,涉案金额约二十五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张宗明,男,二十八岁,广东南雄市人,案发前是韶关市某涉外酒店员工。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涉嫌
犯盗窃罪而被警方逮捕。
去年十月十四日,澳门商人陈某入住张宗明供职的某酒店。当天晚上,陈某没有回客房住宿。当班的服务员张宗明知
悉后,于十五日凌晨,用万能磁卡开锁进入陈某的住房,盗去陈某放在行李袋中的全部现金,共计港币二十一万六千元、人民
币三万一千五百元。张宗明将这些赃款藏匿在该酒店七楼服务员工作间天花板通风口内。
十五日上午十时许,事主陈某向韶关市浈江区公安分局报案。警方接报后当即到现场展开侦查,案发不到二十四小时
,警方就将罪犯张宗明抓获,并悉数起回被盗现金,返还事主陈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宗明利用工作便利,盗窃澳门同胞的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影响很坏,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归
案后能坦白认罪,如实供述藏赃地点,尚未给失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酌情从宽处理。因而依法对张宗明作出上述判决。(
完)
春节不上网?现在预订祝福!短信5折起大奖等着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