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家住浦东的朱先生到该区质监部门投诉,称过去他买的一瓶新灌液化气可用上一个半月,但现在不到一个月就烧完了。
接到这位用户的投诉后,浦东质监局立即对辖区内5个液化气储配站进行摸底调查,昨天“西洋镜”终于拆穿。个别储配站对回收的空瓶不作“残液量”处理,重新混在新灌装的液化气里卖给用户,最终倒霉的无疑是蒙在鼓里的消费者。执法人员抽查的28瓶待灌液化气 的空瓶,发现16瓶“残液量”都超过了国家标准,其中一瓶最多的“残液量”高达3.8公斤,是国家标准允许误差的8.7倍。如按市场价每瓶60元计,其“残液”要占整瓶液化气价格的26%,即用户花60元买了这瓶液化气,竟有15.6元买的是不可燃烧的“残液”。
浦东质监局计量处处长宋明毅介绍说,居民家庭最常用的瓶装液化气,灌装后的一瓶气体量为14.5公斤,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在满瓶液化气中,“残液量”不得超过0.435公斤,否则燃烧时间和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为切实控制液化气中超量的“残液量”,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从昨天起,浦东质监局已要求所有储配站在灌装气瓶上标明灌气的净含量,消费者如发现用气时间与过去相差悬殊,可到质监部门投诉,或拨打全天候开通的举报电话。本报记者诸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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