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济南济微路72号的王女士,今年也“牛”了一回,经过据理力争,丈夫同意今年春节跟她回家过年,这是结婚5年来的头一回。用她的话说,都是父母,都需要团聚,为什么非得回婆家过年。与此同时,这对小夫妻还签订了这样一个协议,一家一年,不得翻悔,除非特殊情况。
多年来,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山东人,春节带着老婆孩子回家过年早已成了一种定俗,要是去老婆家过年,很多大老爷们儿肯定会觉得很别扭,脸上也挂不住。夫妻间每年为到谁家过年引发争吵是常有的事。
时代在变,观念也在变,像王女士一家一样,春节协议回家的逐渐多起来。山东卫视的刘先生老家在聊城,妻子老家在潍坊,6年来,为做到公正和平,每逢过年都是先去聊城,再回潍坊,一东一西一路奔波下来,过年的那种轻松愉快荡然无存。去年妻子提出去潍坊娘家过年,结果两人发生了争吵,年也没过好。今年春节,双方经沟通达成协议:今后每年春节只去一家,今年潍坊,明年聊城,等到“五一”黄金周时再去聊城,依次类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三联、山大这样一些外地人居多的单位里,轮流到对方父母家过年的现象已比较普遍。一位女士高兴地说,《常回家看看》的歌词得改了,应改成:带着笑容,带着祝愿,领着老公孩子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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