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免费提供彩色马路砖的生产技术,并能高价回购”,滕建平和周海峰在报纸上刊登骗人广告的同时,也为自己设下了陷阱。日前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滕建平、周海峰批准逮捕。
37岁的滕建平,1988年起辞职做个体服装生意,2001年2月到上海市某广告装潢材料有限公司当经理。同年10月,他与上海闯峰工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周海峰合谋,由滕建平以
10月底,杭州生意人孙某在长宁路上的某公司,由周海峰起草合同,由滕建平以该公司名义与孙某签订了一份生产彩色人行道马路砖的购销合同。随后,滕建平又向孙某提供生产彩色人行道砖的T-31固化剂,孙某将钱交给了滕建平。第二天上午,周海峰买了一些化工原料冲入大量自来水冒充T-31固化剂,装上车运往杭州。滕建平、周海峰还作为“工程师”赴杭指导生产。过了几天,孙某到该公司时发现已人去楼空,才知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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