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绍兴县法院对安昌镇徐家畈村村主任徐兴祥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绍兴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11月26日,绍兴县法院工作人员一行8人前往安昌镇徐家畈村,执行村民沈根生诉该村村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作为村主任的徐兴祥,在明知村里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还拍桌子辱骂法官,叫嚣要让法院承担村里的债务,并鼓动不明真相的村民约300余人,拦截警车、围攻执行人员,时间长达1个多小时,导致警车被砸坏,8名执行人员遭到殴打,两人受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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