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汲传排)中国书店因销售《三百六十行大观》图集而惹上官司。画家侯长春认为该书中的16幅作品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要求两被告中国书店和上海画报出版社赔偿损失8000元。昨天,在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庭审中,法院当庭认定两被告侵权事实成立。
侯长春是一位颇具影响的工笔重彩画和民俗画家。他创作的老北京民俗画,在国内外多次展出,引起了较大的影响。据侯长春介绍,1998年,在一个朋友处,他偶尔看到了一本 由上海画报出版社出版的名家绘图本、中国传统行业图集《三百六十行大观》一书。该书中,有16幅插图是他曾为三联书店出版的《天桥史话》所配的插图,包括“锔碗的”、“卖糖葫芦”、“打鼓儿的”、“剃头挑子”等等。侯长春看到此书后很惊讶,因为他从未委托其他出版机构出版使用过这些画。于是,他与上海画报社多次交涉,但上海画报社认为自己没有侵权。2001年11月,侯长春在宣武区琉璃厂中国书店内,发现该店仍在出售《三百六十行大观》。侯长春认为,《三百六十行大观》一书尽管在所引用的16幅图的下方注有他的名字,但因插图太小、版式凌乱、视觉模糊粗糙,画面未能体现原作品的意境,破坏了他的创作构思。于是,侯长春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中国书店和上海画报出版社告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侵权赔偿金。在昨天的庭审中,两被告承认上述16幅作品侵犯了侯长春的著作权,但希望按《三百六十行大观》一书稿酬的3倍支付赔偿金1920元。法院当庭没有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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