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靖)昨天下午,22户菜农喜滋滋地从北京顺义法院法官手里拿回了共计9万多元的血汗钱。因为所购买的大白菜种子是伪劣产品而几乎绝收的菜农们愤然将销售者告上法庭,并终于讨回了公道。
菜农高淑苹拿到5894元钱后,一边数钱一边说:“我们农民没别的收入,全年就指着这点地能挣钱,供孩子上学、养老人全靠它了。一下子就绝收了,心里多着急。春节还一直 惦记着这事儿,今儿拿到钱了,确实非常高兴。”菜农刘苍从法官手里接过钱后,认真点了两遍,然后将钱放进自己胸口的内衣兜,又摸了摸,这才踏实地找个地方坐下来。其他陆续拿到钱的菜农们无不面露喜色,相互点头问好。能拿到这些钱,确实很不容易。
2000年11月的一天,正是收白菜的季节。可顺义区侉子营村22户菜农的心情却无比沉重,他们种的“四季秋王”大白菜损失惨重,近120亩大白菜遭受不同程度的减产或绝收,一年的辛苦眼看就白费了。菜农们将白菜种子拿到顺义区杨镇地区蔬菜产销服务站现场鉴定,他们购买的大白菜种子品种混杂,不抗病,不包心,不能形成商品菜,没有经济效益,22户菜农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这些种子都是北京中科农经贸中心经营部张长河经手销售的,一共是500余袋,总计3000多元。
在找到中科农经贸中心索赔没有结果后,菜农将中科农经贸中心和张长河告上法庭。顺义法院审理后认定,大白菜是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而中科农经贸中心销售的是未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四季秋王”白菜种子,菜农的损失应当由经贸中心赔偿,赔偿数额根据顺义区2000年度大白菜平均亩产量和平均价格予以确定,依照《种子法》有关规定,中科农经贸中心共赔偿蔡国栋等22户菜农及顺义区杨镇地区侉子营村经济合作社经济损失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2001年12月20日,菜农们就申请法院执行。但是当执行人员找到中科农经贸中心时,已经人去楼空。执行员后来从案卷中查找到法定代表人刘某在崇文区新革路的家。2002年2月6日凌晨,执行人员将睡梦中的刘某拘留。两天后,中科农经贸中心相关人员终于将执行案款如数送到法院。
接受教训的菜农们说,以后一定更慎重,再也不会盲目买种子了。“坑我这一回还不够瞧的,还让他坑第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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