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2月24日电(记者 陈钢 陶明)顾客到宾馆住宿,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200元以上的现金必须在宾馆服务室寄存,否则如果物品丢失,责任全由顾客本人自负,而且顾客要在店方据此印制的《敬告》上签字,不然就不能住宿。这是记者近日在陕北靖边县采访时,在靖边宾馆遇到的怪事。
2月23日下午6点左右,记者来到靖边宾馆登记住宿时,总台服务员收完押金后拿出一 份名为《敬告》的两联便条让记者签字。
《敬告》写着:“各种有价证券、重要文件及其他贵重物品请寄存。带现金每人200元以上免费寄存,200元以下请自理。不按以上规定办理者,万一发生事故,责任由本人自负。”
记者觉得这样的规定是店方推卸保证顾客安全的责任,而且记者随身携带的采访、发稿设备虽是价值数万元的“贵重物品”,但要随时使用,没法寄存。于是声明:自己的物品只能放在房间,店方应该保证安全,这样的规定不能签字。
服务员回答说:这是宾馆的规定,其他顾客都是签了字才住的,你不签我们也没办法。记者只好收回押金,在宾馆大厅坐了半小时,等一位县上领导协调后,才在没有签字的条件下住了下来。
因采访需要,记者经常外出住宾馆,强迫客人签这样的“协议”还是第一次碰到。
同在靖边宾馆住宿,做服装生意的西安人何女士说:“前两天我住延安宾馆时就没有这样的协议。有一回我出门把钱包落在了床上,心里一直发虚,但回去后发现钱包和其它物品摆在桌子上。保证顾客和物品的安全是宾馆最起码的义务和责任,靖边宾馆强迫宾客签订这样的‘不平等协议’,让顾客负责自己的安全,没有道理。再说,这样一来让人感觉宾馆不安全,怎么能住安稳、住踏实?”
记者后来在房间的宾馆《服务指南》第一条里也看到了与《敬告》内容一致的、店方与顾客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单方规定,而且以“切记”字样提醒客人注意。但《服务指南》最后一条却写着“本馆提供广大顾客满意、各种会议满意、国外来宾满意、领导机关满意的四满意服务”。
据宾馆服务员介绍,靖边宾馆前不久刚刚装修改造过,拥有近百间客房,是靖边县内接待外来宾客的一流宾馆和服务窗口。
除了这个不平等协议,记者以往在陕北一些宾馆住宿时,同样感到了名为“执行店方规定”实为“店大欺客”的种种行为:比如打市话还要交费;不到3分钟的长途却被电脑算出来12元话费,;中午12点半退房却被强行加收了半天的住宿费……
来靖边出差的延安人延先生说,靖边所在的陕北因为有世界级的煤、石油、天然气资源而正处于西部开发的热潮中,迎接越来越多来自外地、外国开发者、旅游者已是“家常便饭”。作为国家“西气东输”重要基地的靖边县也已成为能源开发的热点县,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如果像靖边宾馆这样的宾馆服务质量不尽快改善,让顾客“高兴而来扫兴而去”,损失的可能不仅仅是几个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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