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杜婷婷死亡后,悲痛欲绝的杜家人坚持要为女儿讨个说法。但日前记者得知,苏家屯区卫生局没有接受杜家的医疗鉴定申请,也就是说,“杜婷婷案”此时还无法进入司法程序,暂处于停滞状态。为此,杜家的代理律师已对苏家屯区卫生局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杜家的代理律师刘向东已于日前找到沈阳市苏家屯区卫生局,要求对杜婷婷 之死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但苏家屯区卫生局并没有接受这一医疗鉴定申请。该局在今年1月21日作出的答复中认为,申请中提出的苏家屯区中心医院的医务人员赶到肇事现场后,没有对杜婷婷采取抢救措施就错误地确认其死亡并送往沈阳尸检中心,没有法律及事实依据。卫生局称,《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察规则》中明确规定:“勘察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因此,按此规定,杜婷婷必须要经过法医的现场勘察后才可送往尸检中心。该局同时认为,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仅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技术鉴定,而此案的焦点却是区中心医院的医务人员是否对杜婷婷做出死亡确认。鉴定委员会无法对医疗行为以外的事件进行鉴定。
据了解,此前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已对杜婷婷的死因作出鉴定结论:交通损伤造成原发性脑损害,脑功能障碍致死。但刘律师认为,这份鉴定只说明杜婷婷的死因,但不能说明医院“不抢救”是不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
由于医疗事故官司有医疗鉴定前置的惯例,所以做不了医疗鉴定,就意味着法院不能立案。因此,刘律师只好先到法院对苏家屯区卫生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该局履行法定职责,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杜婷婷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鉴定。据了解,法院尚未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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