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王金利】河北省张北县司机王某驾驶汽车在本市西青区某汽车配件经营部修车时,在未查看车下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启动汽车,导致在车下的修车人周某被当场轧死。近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2001年10月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王某驾驶白色解放牌平头翻斗货车来到西青区某汽车配件经营部修车。后王某误以为车已修好,在未查看车下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启动汽车,致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疏忽大意,在没有检查汽车下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启动汽车,致使修车人周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强调,王某在启动汽车前有义务查看车下是否有人,而且王某完全有能力做到,但其却疏忽大意,造成周某死亡,属过失犯罪。
多多精彩短信5折起,还有精彩海南游、机票、手机、MP3等着你 1000首短信点歌带去你真挚的祝福! 个性图片、铃声,新年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