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家住云南西山区海口云南磷肥厂的边乡却连朋友之情都不放在眼里,在酒杯中放入县有镇静安眼作用的三唑仓,使朋友酒启昏睡,便抢走价值2612元的爱立信手机,然后销赃得300元进行挥霍。日前,他因犯抢劫罪被判10年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
1992年5月边云因犯抢劫罪被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7年11月23日减刑释放。 但他不吸取教训,不思悔改,总为生计了愁。去年5月26日中午12时许,边云随侯某到云南磷肥厂王某宿舍吃饭。令王某和侯某没想到的是,边云趁两人外出到馆子买菜之机,将二称三唑仓放入倒好啤酒的杯中。菜买回来了,但侯某没喝啤酒,他拿了一个空杯回到自己宿舍倒了半杯泡酒。13时左右,侯某离去,而边云和王某继续喝着啤酒。
没过多久,王某迷迷糊糊想睡觉,昏睡中隐隐感到有人拿走自己的手机。醒来后已是晚上9时,他发现手机和身上的少量现金不见了,而边云也不知去向,同时,王也发现酒杯中有一层白色凝固物,怀疑是边云放了药,使自己昏睡。于是王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通过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证实,酒杯中的凝固物为三唑仓成份,具有镇静安眠作用。同年8月29日在云南磷肥厂生活区将犯罪嫌疑人边云抓获,经其交待,他将价值2612元的手机350元卖给了别人。由于边云曾因犯抢劫罪被释以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法院遂一审判决,边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张燕宽 吕世成)
多多精彩短信5折起,还有精彩海南游、机票、手机、MP3等着你
1000首短信点歌带去你真挚的祝福! 个性图片、铃声,新年好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