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明钢)下岗工人王先生,下岗期间公司没发基本生活费,去年又被停交了社会保险,妻子无固定工作,孩子正在上学,当他正孤立无助、一筹莫展时,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其伸出了援助之手,帮他打赢了官司。昨日,他高兴地告诉记者,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裁定由单位补偿他7万多元。
据介绍,王先生于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调入农垦总公司即现在的爱地总公 司负责组建牛奶公司,先后任二牧场场长和销售部经理。1998年12月1日,牛奶公司安排王先生下岗,承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均由牛奶公司负责”,同年12月3日,深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为王先生办理了下岗员工优惠证,下岗后单位未发给生活费。
去年3月份,王先生申请仲裁后,单位不仅没解决他的问题,反而对其作出处理: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不属于下岗人员;劳动关系已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人事档案由其本人移交到有关部门;追回公司代付的1993年4月至2001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共10877.66元。这样一来,王先生还要交给单位1万多元。
正为交不起律师费发愁的王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了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立即安排余伟斌律师免费帮其打官司。经过争取,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仲裁裁决牛奶公司支付王先生生活费16816元、经济补偿金18000元、安置费27750元、增加安置费5000元、补交2001年7月到同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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