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项仙君、实习生张敏)一起曾惊动省委领导的买凶杀人案,昨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中的两名被告区志山、马春辉当庭向受害人表示“歉意”。
本案分为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两部分。原告受害人蔡某在起诉书中声称,他与该案主谋辜建平同在广州万佳服装批发市场从事服装辅料批发生意,此前曾因生意竞争发生过矛盾,于是辜建平出资要买凶将他杀害。刑事部分已在此之前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提 起公诉。公诉书中查明:2000年2月初,被告人区志山为帮助辜建平(另案处理)报复被害人蔡某,联系被告人马春辉与辜建平见面,辜出5万元要求“教训”蔡某,马春辉答应,并收取了2万元,后区志山带马春辉到万佳市场辨认被害人。2000年2月14日下午,马春辉伙同洪超、江涛、韩锐存(均另案处理)在先烈东路二横路口等候,当被害人蔡某经过时,韩锐存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木柄铁锤朝蔡头部猛击一下,其他3人随即逃脱。之后马春辉从区志山处收取了辜建平2万元现金。以上事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检察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由于这是一起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买凶杀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辜建平一直没有被绳之以法,此案引起省委领导的重视。2001年4月,省委书记李长春获悉此事后,在有关材料上作出批示:“对买凶杀人必须依法严惩。”省委副书记陈绍基也专门对此案作了批示。不久,该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区志山、马春辉被逮捕归案。
昨天开庭审理的是这起故意杀人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蔡某在诉状中称,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有团伙的故意杀人案,区志山受辜建平委托,找来杀手韩锐存、马春辉,并承诺如将原告人打死,他们可得10万元,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将原告杀死。被告等人的行为不仅使原告身体受伤,经营遭受损失,而且由于主犯辜建平一直没有抓获归案,给原告造成精神上的极大痛苦,时刻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提心吊胆。他请求,在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之外,被告应赔偿他的医疗费、营养费、停业损失等合计14万多元。
被告区志山、马春辉的代理人在辩护中,对两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但表示两被告在案中只是中间人,该案中辜建平和韩锐存应负主要责任,两被告同时对赔偿数额提出异议。
据了解,迄今为止,该团伙案中除区志山、马春辉两人被抓获归案外,其余犯罪嫌疑人还在追捕中。
→受害人蔡某头部被砸出4厘米长的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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