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又满蒋明通讯员陈明朱日建)昨日,正当全市人民欢度元宵佳节之际,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巨贪林丹玲在挪用300万元潜逃3年之久后终于落入法网。至此,这一长达3年的追逃行动划上了圆满句号。
犯罪嫌疑人林丹玲,女,45岁,广东省河源市人。其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自来水服务公司经理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司名义向某镇借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300多万元,之 后私自挪用该款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数额巨大,性质恶劣。1998年10月,在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期间,该嫌疑人畏罪潜逃。为维护法律尊严,打击犯罪,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对林丹玲作出了逮捕决定并积极追捕。这一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积极支持,宝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也多次过问,区检察院反贪干警3年多来更是坚持不懈连续作战,采取各种秘密侦查手段多次往返于境内外侦查追捕,特别是每年的重大节假日也都是放弃休息时间转战各地,想方设法伏击擒拿逃犯。去年1月份,该院向全国有关检察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今年年初又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全力缉拿巨贪林丹玲。
今年春节前夕,宝安区检察院反贪干警经过缜密分析判断,重点加强了对林丹玲原籍河源市的严密布控,积极发动当地公安部门和群众提供线索协助追捕。2月25日下午,反贪干警终于在河源市发现林丹玲行踪,迅速赶赴当地,经伏击侦查,将藏匿于一出租屋的女子当场抓获。辨认证实,正是犯罪嫌疑人林丹玲。其时已至昨日凌晨即正月十五元宵节,真是应了那句古话“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昨日凌晨押回巨贪林丹玲后,检察机关当即对其宣布了逮捕决定,随即送至宝安看守所。
截至发稿时止,宝安区检察院反贪干警正在抓紧审讯犯罪嫌疑人林丹玲。本报将对此案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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