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你知道吗?郑州市区街头上常见的许多公共标志有许多不符合国家标准。昨日,来自北京的杨全月老先生告诉记者:“公共标志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制作得不符合国家标准容易对市民和来客产生误导,同时也有损一个城市的形象。”
杨先生说,走在郑州街头上,他发现大部分交通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比如在省公安厅门口的金水路段,指示方向的箭头比国家标准规定的粗得多;另外,有些标志牌上的自行 车轮子竟是扁的,“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中的小汽车,有的画得“胖”、有的画得“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规定:交通标志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图案按比例放大制作,不得任意修改图案;交通标志形状、尺寸、图案、文字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等。杨先生说:“公共标志代表着国家的形象,不按照技术法规标注就等于违反了法律,是绝不可以的。”
他告诉记者,昨日上午他曾到郑州某制造交通标志设施的厂,指出他们厂生产的标志不合国家标准,但该厂负责人竟然对他说:“我的就是标准,挂在街上大家能看得懂就行了。”他说,这位负责人的回答在他意料之中,因为他在河北、山东、江苏、山西等省了解情况时,也碰到过类似情况。
据杨先生介绍,他这次来河南是受中国标准出版社的委托,来了解河南的几个城市在公共标志特别是道路交通标志的规范情况,同时,也是为全国公共标志牌的统一规范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昨日下午,记者和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取得了联系,该处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局在规范公共标志方面还是做了不少工作的,但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还要有一个时间过程,他通过本报呼吁:那些正在建设中或者将要建设的工程项目,在设立标志牌时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记者 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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