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靖)没有牢固感情基础的婚外情再次酿出苦果。身为“第三者”的谢春霞因不满男方张某提出分手,竟将张某9岁的儿子活活勒死,然后投案自首。昨天,谢春霞被带上市二中院审判庭,接受法律的制裁。
今年20岁的谢春霞本是山东农民,后与家人一道来本市丰台区郑常庄承包菜地。此期间,谢春霞认识了来自河北、也在郑常庄暂住的张某,张某早已成家,并有一名9岁的儿子。 从2001年1月开始,谢春霞与张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并怀孕,后做了流产。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2001年8月。2001年8月25日,张某向谢提出分手,谢春霞表示不满,起意报复。第二天,当张某的儿子张超从谢家门口骑车经过时,谢春霞告诉他车胎没气了,当张超低头看车胎时,谢春霞用准备好的尼龙绳,从后面勒住张超的脖子,拖至家中,直至勒死,然后将尸体埋在菜棚内,随后,在父亲的带领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法庭上,谢春霞极力辩解,说自己是受张某的威胁才与他保持不正当的关系,说拿绳子勒张超只是为了“吓唬”他,说自己的出生日期是1984年6月6日,而不是公诉机关指控的出生日期1981年6月6日,试图说明自己犯罪时不满18岁。但是,公诉机关向法庭展示的种种证据,证明谢春霞当庭说的不是事实。
在最后陈述时,谢春霞也表现出了忏悔,说自己害了小孩也害了自己,他向张某一家道歉,并表示认罪服法,希望法官看在她年幼无知的份上,能对其从轻处罚。坐在旁听席上的谢春霞的母亲似乎不相信女儿能做出这样可怕的事情,忍不住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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