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2月28日消息:上海松江区发生了一起罕见的重婚罪,两个20多岁的外来妹,同时拥有一个“丈夫”。令人称奇的是,新闻晨报报道说这一夫两妻都有政府民政部门发的结婚证。
“丈夫”名叫张宏月,今年26岁。在1998年,经厂里同事介绍,他认识了安徽来沪打工的外来妹李丽,此后张经常去李丽处大献殷勤。年仅20岁的李没多久就和张同居了。几个 月后,李丽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就一起去办了结婚登记手续,正式成了夫妻,第二年生下一个女儿。
张宏月是个驾驶员,经常驾车外出。2000年10月,他来到洞泾镇,在一个酒店吃饭时,一名皮肤白白的服务员让他眼睛一亮。
经打听,得知这个姑娘是湖南人,名叫程艳,22岁,高中刚毕业就来上海打工了。因程艳能说会道,很快迷住了张宏月,从此张三天两头往洞泾跑,两人的关系也快速升温。三个月后,程艳向张宏月提出了结婚的要求。当时,张考虑到了自己有妻子女儿,只是应付了程艳一下,但并没有就此中断与程的关系。
在2001年春节期间,他竟同意和程艳结婚,并向朋友借了6000元钱,于同年4月随程艳一起到了湖南老家,在当地的民政部门再一次领了结婚证,举办了婚礼。婚后回到松江,在九亭镇借了一套房子共同生活,此后的几个月内,程艳两次怀孕,张都以晚点再要小孩为由,让程艳堕胎。
在知情人的检举下,张宏月因涉嫌重婚罪被司法部门逮捕。近日,松江法院对这起本市罕见的刑事案件作出了判决:张宏月因犯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同时宣判张宏月与程艳的结婚证书作废。(胡卫国、李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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