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轿车司机趁老板星期六和星期天不用车,周末这两天便偷偷把车交到一家租赁公司出租(一天的租金近300元)。这位司机本以为是无本生意,谁料出现了意外,租出去的车发生车祸,车被撞坏。司机一下子傻了眼,因为第二天领导就要用车——事情一下子暴露了出来。事情的结果是司机承担了2万多元的修理费,自己也被开除。
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把这件事当笑话给记者讲,但随着车价的降低,有车人越来越多, 有些人就把车放到租赁公司收租金,甚至认为这是一种好的投资方式,却忘了这种“甩手掌柜”背后所隐藏的风险。
记者在西安一大型的汽车租赁市场了解到,不少公司经营的车辆中“挂靠”车竟占了大部分。记者说自己有车想挂靠,一位老板给记者拿出专门打印的“外部车辆挂靠合同”,回报方式有两种,一是按天数租,公司拿走租金收入的15%。二是车主每个月拿固定数额(2300元左右),车则由公司全权使用。但是车辆的养路、审验、维护等费用却全由车主自己负责。老板说:“这种合作关键是双方信任,我们要对得起客户,但平时公司有事免费用一下车,也是有可能的。”
对于租赁公司来说,使用挂靠车自己不摊成本,而车主似乎也可以收点“闲钱”,好像是“双赢”的事,然而交通管理部门说,“挂靠”对双方实际风险巨大,千万要慎行。
西安市运输管理处汽车租赁管理科科长张进亭说,汽车租赁公司按规定必须要15辆车以上,所以有些公司借挂靠车辆来“充门面”,“挂靠”目前按规定是不允许的,属于“非法营运”,万一在路上被查出,会有500—1000元的罚款,这是其一;一旦车辆被骗租或出车祸,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可能会因其是“非法营运”而拒赔,车主就要承担全部的损失,这是最大的风险。西安市的租赁公司一年被骗车达数十辆,风险还是很大的。
另外,租赁公司对待车辆会不平等,肯定会优先出租自己的车,“挂靠车”只有靠边站,影响租金收入。车辆租赁的磨损会比较大,公司还会要求车主签署苛刻的合同,几年下来车主的收益不会太大。
不过,张进亭也说,“挂靠”对于解决闲置车辆问题有一定的作用,他们也在酝酿新的管理办法,将给“挂靠车”以合法的地位,可能的做法是要挂靠车过户到租赁公司名下,进行规范管理,再对双方的责任权利进行合理的规定。到那时,如果您要当“车老板”,相信就会踏实多了。(本报记者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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