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焦作讯 河南武陟县法院日前适用《婚姻法》修订后的新规定审结一起丈夫向妻子追讨借款纠纷案,判决妻子归还丈夫借款1.8万元。
2000年3月,武陟县木城镇女青年孙某与李某登记结婚,结婚时两人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双方经济相互独立。当年11月,孙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便立下字据借丈夫婚前积蓄1.8万元现金。后李某数次让孙某还款,但孙某未还。李某近日便向武陟县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李、孙二人约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符合《婚姻法》有关规定,二人虽系夫妻关系,但依法享有各自财产的独立性权利。由此法院判决妻子孙某应付丈夫李某1.8万元借款。(记者 郭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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