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蔚)不到一年时间,家住西安西郊的宋家连遇不幸。去年5月,家属院里小吃摊的热油烫伤了女儿,今年3月2日,男主人宋先生又被殴打以致病危。
3月2日下午2时许,负责给人送煤气的宋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后证实为餐厅旁一公用电话)称,让他到某餐厅取空煤气罐,他到了该餐厅附近时,突然上来五六个年轻男子,他们手持钢管,在宋的头部、背部等处殴打,宋先生被打得浑身是血躺倒在地。等附近群众反应 过来去报警时,几个打人者已扬长而去。一蹬三轮车的老人见状,将宋先生送到医院抢救。
昨日,记者在医院见到了仍处于半昏迷状态的宋先生。病床边是他妻子和8岁的女儿,小姑娘一边叫着“爸爸、爸爸”,一边艰难地给爸爸喂牛奶,可床上的爸爸对孩子的呼唤毫无反应,只是张着嘴却不会将牛奶咽下。宋先生的妻子拿出一纸法院判决告诉记者,他们家去年曾和人打过官司,但现在官司还没完。记者看到,这张由莲湖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提到,宋先生所住的家属院大门通道长期被同院韦某使用,后韦某将该通道租赁给张某夫妇经营小吃生意。2001年5月31日下午,宋先生的女儿回家时被他人挤撞,将张某夫妇火炉上的炒瓢碰翻,瓢里的热油将孩子烫伤,经诊断为左上肢和右下肢深2度烫伤,后宋先生的女儿作为原告将韦某和张某夫妇告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韦某对原告的伤害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张某夫妇对原告的伤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韦某支付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667.76元,被告张某夫妇支付原告损失费用共计5724.76元,两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据宋先生的妻子讲,今年1月中旬的一天,凌晨1时许,家里来了3名年轻人,说看看娃的伤势,还劝宋家不要把邻里关系搞僵。“因为听说被告(韦某)已经上诉了,当晚我说会等法院最终裁判的,可那3个人临走时竟威胁说要灭人,叫我们全家后悔。”宋先生的妻子说着说着,眼睛瞅向女儿,而8岁的女儿此时正望着妈妈,她的小嘴抿得紧紧的,眼泪在眼睛里打转。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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