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这土路都一年多了,也没人修,为了学生和市民行走方便,我们出钱出力硬化了路面,可是执法部门却说我们擅自挖掘道路,必须停工。”昨天,郑州交通技工学校办公室主任荣玉修拿着责令改正通知书,满脸的无奈与尴尬。
昨天中午,记者在郑州交通技工学校门前看到,一块面积约10平方米的人行道上刚刚铺上水泥,因为水泥尚未硬化,周围还放着砖头禁止行人通过。“以前这儿可不是这样的, 都是黄土,还有一个大树坑。”站在一旁的学校办公室主任荣玉修说,“去年3月,郑州市金水区绿化队从这里伐掉两棵大树,剩下一棵树桩突出地面十几厘米高,给师生出行造成很大不便。后来,见没人来处理,学校就自行将树桩拔掉,填埋了树坑。转眼一年过去了,当初伐树留下的土路模样依旧。最近,趁着学校正进行基建,为了学生和附近居民出行方便,他们准备自己出钱出力把路面硬化成水泥路。”
然而,正当他们着手修整道路时,却接到了执法部门的责令停工通知书。“3月1日下午,邙山区行政执法局给学校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说我们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是违反市政有关规定的。”在他出示的这份通知书上,记者看到了“其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于3月2日前改正违法行为”的字样。为避免冲突和“有可能带来的经济处罚”,他将情况向郑州市邙山区执法局领导作了汇报。该局局长告诉他,学校行为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违反了办事程序,即修路前没给执法局打招呼!“以前没人修路,一年了也没人管,也没事,现在我们自己修好了路,却办了件违法事!”荣玉修不无尴尬地说。
记者采访时遇到了在这附近居住的市民,他们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学校这样做好事违反了程序是不好,但他们事先并不知道该怎么做。可这一年多来,负责路面硬化的部门在做什么?难道学校不硬化就一直这样不便下去吗?(记者 孟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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