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河北饭店的经营者们昨天很高兴,因为他们“成功地”打输了一场官司。
案子看似简单:32岁的潘女士前年9月被河北饭店录用为接线员,约定月工资为600元。由于种种原因,去年7月,潘女士因医药费、加班费等问题与饭店方面产生矛盾,并于当年9月向饭店辞职。因上述费用无法兑现,潘女士随后向闸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结果其大部分申诉要求获得了仲裁部门的支持,但饭店方面却对仲裁结果中的部分条款不满, 并于今年年初向闸北法院起诉。
表面上,饭店的诉讼请求是:不同意支付潘女士的子女医药费176.70元;不同意支付潘女士2001年4至9月间,因企业效益不佳而下调的600元工资差额。可实际上,饭店的真正含义是:通过这场诉讼,以区区50元的诉讼费,验证一下企业在用人程序上的合法、合理性,以求今后能合法地降低用人成本。
下午2时的开庭吸引了不下60名旁听者,参加旁听的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都在等待这宗劳动纠纷案的是非归属。下午3时15分,闸北法院判决:河北饭店理应限期支付职工潘女士的子女医药费报销款176.7元、支付擅自下调的600元工资款,并承担诉讼费50元。
官司打完后,饭店诉讼代表徐先生反而笑着在庭审笔录上签了字。他对记者说:“官司虽然输了,但我们已经知道,只要用人签约时增添补充条款,就可以避免类似风险。所以花50元诉讼费能学到这么宝贵的管理经验,其实我们还是赢了。”
据悉,败诉的河北饭店将不会对昨天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宣判后,饭店管理层已经决定召开会议,对今后的职工录用手续进行修正。晨报记者罗剑华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