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一位70多岁的老人王某,因离异的儿子没有抚养权,老人探视孙辈又缺乏法律依据,以致至今探视不到自己孙儿。如今这样的话题正日益受到关注。
王爷爷悉心照料了孙儿8年,去年儿子与媳妇离异后,因抚养权在母方,朝夕相处的孙儿从此很难见到。
为见孩子,老人多次去孩子母亲家请求,均遭拒绝,只因没有法律依据,居委、街道多次调解也至今未果。
孩子的母亲认为,在带养孩子时,祖父母一直用仇视母亲的方式教育孩子,致使孩子至今对母亲仍很疏远,孩子就更不该与祖父母有更多的接触。
在采访过程中,绝大部分人士认为,老人该有探视权。在街道工作的施先生认为,祖父辈应该与其他亲属不一样,我国目前家庭现状是绝大部分孙辈由祖父辈带养,这样,老人该有探视权。
在某区法院工作的张先生则指出,赋予老人探视权,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对老人的尊重、关怀、爱护,社会应该给老人这一权利。
就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探视权问题,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处的同志解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只规定父母有探视权,而没有规定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有探视权。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可请求法院支持。晨报记者谢惠仁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