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顾客想用10元钱买6斤香蕉,摊主只答应卖5斤给他,双方产生争执,老板娘用高跟鞋一锤子敲在顾客头上,“敲”出了高达5700元的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昨天,本市静安法院判决了这起案件。
2001年10月,蔡某前往泰兴路一处水果摊买水果,因对价格不满,和水果摊帮工段某发生口角,摊主夫妇见状立即冲上前去和帮工一起殴打蔡某。老板娘陈某脱下高跟鞋,击打
事后,附近居民对此处理结果议论纷纷。他们说,市面上最好的一斤香蕉的价格也只有3元左右,再便宜不过了,为了一点小钞票,这对摊主不仅要受公安机关处罚,还要搭上几乎可以买一吨香蕉的钱,真是不合算。(记者李建中通讯员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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