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两个董事长
说起来有些荒唐,一家工厂竟然有两个董事长。然而,这样的事情却真实地发生在地处北碚的重庆风动工具厂。
这个厂是1952年建厂的集体老企业。1995年,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2001年度,企 业因经营困难进行下岗分流,根据企业相关规定,全厂200余名职工中,大约有150人自愿与企业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协议书”,退出持有的企业股份,拿钱离开。剩下50余人则留厂继续参与企业经营。
然而,就在今年的1月9日,与该厂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部分原厂职工,以量化股份未清退为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将在任董事长周洪信罢免,同时选举了新的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并上报北碚区经济委员会。
第二天,北碚区经委作出碚经[2002]7号批复,称“同意你厂党支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某某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1月11日,被罢免的董事长认为罢免程序不合法,不肯让位;新任命的董事长及领导班子则要进驻厂办、财务室等。双方僵持不下,工厂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都是“批复”惹的祸
由北碚区经委作出的这份批复,在重庆风动工具厂引起轩然大波。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作为主管部门的区经委是否有权任命企业的董事长。
为此,该厂原领导班子将北碚区经委告上了法庭。有意思的是,就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前,北碚区经委发出了碚经[2002]29号文“北碚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撤销碚经[2002]7号批复的通知”,其中指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章,你厂董事长任职资格审查,我委无权批复,特将原碚经[2002]7号批复予以撤销。
由于原告坚持不撤诉,北碚区法院在2月初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判决北碚区经委2002年1月10日作出的碚经[2002]7号批复违法,诉讼费300元由被告北碚区经委负担。 (记者 钟敏 实习生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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