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去年9月的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原主任裘国平办公室伤人事件一直扑朔迷离,昨天此案终于开庭,但裘的行为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早报讯 昨天上午,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原主任裘国平出现在他以前常来的西湖区人民法院法庭。不过,他这次不是为别人辩护,而是站在被告席上为自己辩护,因为他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
据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去年9月12日下午3时许,裘国平当时 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内,因个人问题与张某、岳某发生争吵时,用刀向两人捅刺数刀,张某腹部被刺伤致胃穿孔,岳某胸部、腋部被刺伤。经鉴定,张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岳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情节似乎很简单,但因作为此案最关键证据的那把刀,事发后神秘失踪,所以昨天的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意见截然不同。公诉方认为裘国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裘国平与辩护律师均称是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
为情起纷争?公诉人提供了受伤者岳某等人的证词。据岳某陈述,他到律师事务所找裘是因为裘在为他两个月前开始同居的情人陈某代理离婚官司之际,从他身边夺走了陈某。他那天想不通,就带朋友张某和马某到事务所看看,裘是不是一个有钱人。
谁拿出刀子?岳某等人的证词是,裘是被张某的言词激怒后,从抽屉里抽刀捅刺他们的,出刀很快。他中8刀,张某中了3刀。
裘称,他一开始以为岳某和张某是黑社会成员,他们先围攻他,后见他叫人报警,就拔出刀来行凶。在面临生死之机,他被迫夺刀防卫,但只刺了三四刀,是一刀多伤口。
庭审整整一天,法庭宣布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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