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华东) 本报2月2日A7版以《活牛灌水触目惊心》为题,披露了记者在南岸区黄桷垭镇前进村前进社目击一灌水牛屠宰场的违法事实。该文见报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南岸区工商分局日前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吊销该屠宰场经营者殷某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终身取消其从事屠宰经营的从业资格。据悉,这是该区第一例对从事食品(含屠宰)经营者作出“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严厉处罚。 经南岸区工商分局经检科立案调查,本报披露的有关该屠宰场经营者雇请帮工给活牛强行灌注自来水,并对已灌水的7头活牛进行
为此,南岸区工商分局依据市府有关文件中“凡是生产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厂商,终身不得再从事食品生产;其负责人终身不得再从事食品生产工作”的规定,于日前作出处罚决定:没收当事人的注水牛7头,并吊销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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