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带着律师上法庭打官司,却发现自己的律师没有律师执业证书,这样的事情居然让曾先生碰到了。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案子,同时提醒市民:打官司如果要找律师最好不要只看名片。
曾先生是因为牵涉到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需要打官司而认识被告徐某的,当时两人在某律师事务所见面,徐某出来接待了他。徐某当场给他出示了表明律师身份的名片。名片 上写着“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曾先生说,基于对徐某律师身份的信任,便就听从了徐某的咨询意见并达成了建立代理关系的初步意向,并在2001年10月将代理费2000元交给徐某。第二天,两人签定了《委托代理合同》。
然而,数天后在静安法院开庭的时候,曾先生却发现徐某躲躲闪闪,不肯向他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在交谈中,原告又发现徐某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为此曾先生提出解除委托关系并退还代理费,但是徐某不理睬。事后曾先生调查发现,徐某既没有律师资格也没有律师执业执照,于是一怒之下将徐某告上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被告徐某辩称,他确实向原告出示了名片,但是他当时就告诉原告自己不是律师而是执业企业的法律顾问,只能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事后,原告还是主动要求委托他代理诉讼,他就同意了。而他代理人的身份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可是原告在得到满意的诉讼结果以后,竟然无端要求解除合同,所以他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两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无效,被告返回代理费2000元给原告。被告不服,上诉到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后自愿达成协议,徐某返还曾某1600元代理费。(记者李建中通讯员丁慧)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