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汉川新元有限公司对职工进行体检,因为医院的误诊,导致两名职工被公司辞退,9日 ,该公司职工胡昌兵和刘红梅将汉川某医院告上法庭。
去年12月27日,新元公司通知职工到某医院体检,当天胡、刘二人被检验“患有”乙型肝炎病。今年2月6日, 新元公司以他们患有肝病为由辞退了他们。
然而就在被辞退的第二天,胡、刘二人分别到汉川市人民医院、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复查,结论均是未患“乙肝 ”。
事后,胡、刘二人调查,当时为他们作体检的医院并没有体检的相关设备,而是找一个体医生张某借用的仪器在化验 。张某对医院的说法仅是“怀疑”二人有乙肝。
3月9日,胡、刘二人经汉川法院司法技术科鉴定,结论亦为未患“乙肝”病,二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医院 和张某为他们二人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精神损失。(蒋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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