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宜兴市工商局按照上级工商局的指示,加强对粮食交易市场的执法检查,在宜兴查获了一起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相互勾结,倒卖万吨“陈化粮”的投机倒把大案,涉案标值近700万元。
去年10月,宜兴市粮油集团大米有限公司违规借用宜兴市太化剂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并以其名义,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参与国家“陈化粮”定向竞价交易拍卖活动。该公司分 别以每吨610元至740元的价格,从中储粮食总公司和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粮食局的“陈化粮”拍卖中,购进“陈化粮”一万余吨。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粮食局等政府部门曾明确规定:出仓“陈化粮”应定向销售给酒精、饲料等生产企业,并限于本企业作为酒精、饲料的生产原料,严禁任何单位转手倒卖,从中赢利。然而,宜兴市粮油集团大米有限公司在购进的“陈化粮”运抵宜兴后,将其中的1809吨直接销售给无锡地区,并将8214吨“陈化粮”加工成大米,先后以每吨1340元和1320元的价格销售给宁波某食品有限公司,以每吨1500元的价格销售给上海某酿酒公司。至案发,该公司仓库中仅存“陈化粮”大米230.5吨。
工商部门认为:宜兴粮油集团大米有限公司借用执照参与“陈化粮”定向交易竞拍和转手倒卖“陈化粮”,并将“陈化粮”加工成大米出售,严重冲击了粮食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使出仓“陈化粮”重新回流粮食市场,直接触犯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日前,宜兴市工商局已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并对涉嫌参与层层转卖的企业和个私商贩进行查处。(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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