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3月12日消息:近日,当家住重庆石桥铺的陈女士得知丈夫和他的情妇两年来在宾馆里像夫妻一样共度
了数十个夜晚的情况后,愤怒之极的陈女士当即决定:将为自己的丈夫搞婚外恋提供“方便”的宾馆告上法庭。
昨日,陈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遭遇。现年38岁的她和丈夫史某已结婚14年,他们活泼可爱的儿子已有10岁。
在市内做服装生意的丈夫史某一直十分顾家,史某除了喜欢打牌 、搓麻将外,没有其他恶习。近两年来,丈夫常常借口出去找
朋友搓麻将,偶尔夜不归宿。对此,陈女士也没在意,一直自信地认为丈夫在感情上对自己是绝对忠诚的。
直到今年2月的一天,陈女士的一个朋友无意中告诉她曾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子挽着史某的手走进了市内一家宾馆。闻
听此言,陈女士如雷轰顶,但她并没有声张。3天之后,丈夫又称“牌瘾”来了,要和几个朋友出去打牌。陈女士不动声色地
暗地盯梢,当天晚上果然发现丈夫史某携一女子进入市内宾馆,并开了客房。气急败坏的陈女士等他们进入房间后上前踢开了
房门,那一刻,她看到了自己最不愿看到的画面……
史某不得不向妻子坦承了自己的不忠:自2000年1月以来,他曾30多次到宾馆与情人“共度良宵”……
气愤之余,陈女士认为,作为公共场所的宾馆,按有关法规和行业规定,本应对旅客的入住要求“把关”,对不合理
或者违法的要求予以抵制。但其夫史某与情人没有结婚证或能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的证件,却能轻易进入宾馆共居一室,宾馆
没尽到自己的“把关”职责,对丈夫婚外恋的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决定将允许丈夫与情妇同居的宾馆靠上法庭,要求
宾馆给予精神赔偿。
对此,陈女士的代理律师、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扈力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在全国可能还没有类似的诉讼,
从法律角度上讲,宾馆对旅客的非法同居行为不制止,为史某与他人姘居创造了条件,对史某的堕落提供了“温床”,对陈女
士与其丈夫的婚姻出现危机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宾馆的不作为,是对不法行为的放纵,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一种侵害。(据《
重庆商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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