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洁、尹安学报道:被广州一所大学辞退的英语“教授”赵剑光,悄然失踪不久又露面!
这个洋相百出的英语“教授”这回是被公安机关以“侮辱妇女”逮着———治安拘留15天。赵“教授”不服气,告上天河区法院,要求撤消天河区公安分局作出的《治安处罚裁决书》,追究当班民警采纳伪证兼诬陷的责任,并赔偿工资损失9000元及精神损失费8万元。
赵“教授”在诉状中表示,事件中的女主角阿玉(化名)是他相识半年的女友。去年11月18日,赵骑摩托车把她从天河客运站接回宿舍,然后抱着她一边聊天一边看电视,10分钟后,他开始脱她的衣服,阿玉不依,并用脚踢他。赵“教授”心生怒气,打了她几个耳光,结果阿玉哭着跑回宿舍,半小时后,两个民警就出现在他面前。
“我被带回派出所,可民警丝毫不理会我们的恋爱关系,听信阿玉死党的伪证,把我们的关系说成是保险业务员和顾客的关系,最后竟以侮辱妇女之罪将我治安拘留15天。”赵“教授”强调双方是恋爱关系,不应该受此“处罚”,把天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院,说其扣留证件,使他因此失去了在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和中国乡镇企业报广东记者站的工作机会,损失惨重。
几天前,天河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如果她真是向我推销保险,按一般常识怎会独自一人跑到单身男子宿舍。我堂堂一个大学老师,一个卖保险的可能接近我吗?”赵“教授”用一连串的反问强调自己观点,又称两人已经发生过多次性关系。
庭上,赵“教授”虽然一再强调自己是大学老师,但证明自己身份的都是些华农学生的请假条、华工培训学院的授课课程表等,拿不出更有力的身份证明,而中国乡镇企业报出具证明此人早被辞退。有趣的是,赵“教授”在公安的问话笔录里叙述阿玉“由惊讶到不依再到狠狠挣扎的过程”,与阿玉的描述完全一致,赵“教授”自己也不否认。
天河区公安分局答辩称,双方是什么关系并不影响“侮辱”妇女的定性,最重要的是“违背了妇女意愿”,这一点显然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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