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交350元钱,3周后就可返回500元”,天底下会有这样的好事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以“入股分红”高额回报为诱饵,鼓动他人参加传销的3名涉案人,日前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送上法庭。
家住奉贤区西渡镇的曹品官、金四海、张纪南3人,都是年过半百的老农。1999年8月,他们听说有一种能迅速致富的生财之道,叫做“入股经营”,经人介绍他们3人结伴来到闵 行区张某家中,听张某介绍“入股分红”的营销方式。张声称江西才子实业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生源牌螺旋藻片”采用“入股分红”的营销模式,公司将用于广告的费用回报参与营销的入股人,所以花350元买一股,3周后公司将返回500元,每介绍一股,公司奖励25元。
于是,张纪南代表3人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产品销售总代理协议书,3人分别在奉贤区西渡镇、江海镇等地进行鼓动宣传,诱惑他人参加变相传销活动,他们3人除自己认购外,先后介绍30多人参与“入股分红”的传销活动,非法经营额245700元,从中牟利20436元。
部分参与群众发觉受骗上当后向公安机关告发,2001年9月20日,曹品官、金四海、张纪南3人被奉贤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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