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苑、城、场”满城开花
近日,从杭州来南宁出差的江强先生想去住在北湖路某某花园的朋友家做客,但江先生一路打听,人们都不知这某某花园具体在何处。最后,精疲力尽的江强只好打的,费了很大劲才找到这个花园。刚开始,江强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叫花园,一定有很多花草,结果到了之后发现连棵花草都没有。和江强有同样尴尬遭遇的人还真不少,不仅是像他这样来南宁出 差的外地人,甚至一些本地人,对南宁的不少住宅小区和大型建筑物命名都感到摸不着头脑。
南宁的新地名可归纳为“园、苑、城、场”等四大头牌。据有关部门粗略统计,在南宁,住宅小区和大型建筑物命名为花园、广场的有近百家,由于这些地名与地址不相关,带来许多的不便。
前不久,一对从贵州第一次来南宁旅游的夫妇就因为对“花园”和“广场”本能的理解而闹了大笑话。李先生夫妇一到南宁就买了一张南宁地图。看到地图上标有这么多的“花园”和“广场”,夫妇俩感到很高兴,觉得不枉来此一趟。最后,夫妇俩选来选去,决定去某某花园看看,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有异国情调。夫妇俩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该花园,才发现此处仅是商业住宅区。夫妇俩又在地图上圈定了位于市中心的某某广场,等夫妇俩兴冲冲地找到所谓的广场,一看顿时傻了:这个“广场”只不过是一栋二十几层的大厦。
命名应照顾习惯、好找好记
南宁市民政局区化地名处胡小民处长说:“我们早就注意到这种现象了。目前南宁市的住宅区和大型建筑物等地名的命名不够品味。”
南宁市随着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城市建设的进行,一些阻碍城市地名标准化的因素也不断出现,主要表现在一些住宅小区或大型建筑物的随意命名更名,把一些没有达到一定绿化面积的住宅小区叫“花园”,把没有广场的地方叫“广场”,造成名不副实;甚至一些公交站牌上也标出几个面生的广场或饭店的招牌。胡处长认为起名命名应以“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为原则,应体现出住宅区的地理位置,方便市民查找。
管理条例有望出台
民政部门对目前起名的混乱状况一直无法管理,主要原因是相关的管理条例还没有出台。据悉,民政部门目前已草拟了相关的管理条例,只等有关部门审批,相信出台后将从根本上杜绝地名名不副实的现象。
自治区民政厅区化地名处处长李一焕认为,只有出台了管理条例,才能做到依法办事。像深圳、上海等全国一些大城市都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地名管理条例,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叫花园,达到什么样条件才能叫广场,都有明确规定。住宅区和大型建筑物等地名的命名必须到地名处申领地名使用证后,才能到其他部门注册登记,这就从根本上避免了名不副实的“花园”、“广场”的产生。(生活报记者卢荻)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