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康鹏)山东省城一家房地产公司将房屋售出后不按期交房,购房者因此要求退房,未果后消费者于今天投诉到消协。但该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对此语出惊人:“虽然我们违了约,但既然房子已经卖出了,哪能那么容易退!”
去年6月,济南某职专的孙女士购买了济南园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芙蓉花园的一套住房,总金额为22·38万元,孙女士先交了8·38万元的预付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 司在2001年9月20日前交房,如果逾期,房地产公司每天按预付款万分之三的比例付给孙女士违约金。
然而房地产公司并未能按期交房,孙女士认为房地产公司不讲信义,便多次找到房地产公司要求退房。
在调解时,园城房地产公司的孙总经理认为,在合同中没有孙女士能退房的条款。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园城公司和孙女士签订的合同是园城公司单方印制的,里面有许多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果房产商违了约,购房者有权退房。没想到孙总竟说:“我们卖出套房子多不容易,虽然我们违了约,但既然房子已经卖出了,哪能那么容易退!”最后,孙总答应“回单位研究”后,再给孙女士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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