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我女儿生了重病,她父亲不带去看病,还不让我带孩子去医院,这可怎么办?”前几天,读者杨燕说这句话时,明显带着哭腔。
杨燕是1991年与丈夫离的婚,女儿判给男方。前两年,下岗后的她一直病魔缠身,呆在家里养身子,靠着一点微薄的积蓄和亲朋好友的接济维持生活。近来,她躺不住了,因为女儿脸上的血管瘤可能会恶化。
女儿今年16岁,12岁以后,脸上长出一块瘤且越长越大。起先,她也带女儿上医院看病,但没坚持多久,女儿就不愿意再去医院。一晃几年过去了。今年1月底,杨燕发觉女儿脸上的这个瘤有些发硬,心里一阵发慌:该不是恶化了吧?她悄悄问女儿:“你爸带你去医院作检查吗?”女儿闷声不响,眼里泛起泪花,半天才嘀咕说“没有”。
杨燕马上带着女儿上医院做切片检查,医生说已经挺严重了,再不手术的话,有可能会恶化。“我自己因为脾脏等几次手术下来,已经欠下了一屁股债,后来找她爸谈了这事。谁知,他却把这事当耳边风,过去一个多月了仍不见有任何动静。”
杨燕说,她知道前夫的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但是为人父母就应该承担起责任,女儿的病经不起拖啊。“我前几天去法院咨询过了,他们说女儿可以告他父亲有病不给看。但是,女儿却表示,就算是死也不会告自己父母。”
到昨晚记者发稿时,杨燕又打来电话,说前夫终于答应给女儿动手术了,所有医疗费用各人出一半。(本报记者丁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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