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4日讯(实习生 王少林 记者 张伟)今天,职业打假者王和新因购买一款假手机而获得商家双倍赔偿。
3月9日,王和新到省城某信息通讯公司选购手机时发现,两款不同型号的手机却拥有完全相同的入网证设备号,他遂购买了这两款手机。第二天,其中一款手机就出现了不能开机的故障。后王和新通过该手机特约维修中心检测,发现开机键有故障,在三包范围之内,
山东省消协有关人士认为:这款手机的入网许可证设备号经省电信管理局鉴定确属伪造标志,应该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双倍赔偿。经过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手机销售方向王和新赔偿手机原价的两倍共4200元,加上误工费120元,电话费、打的费180元共计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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