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唐宜贵通讯员赵林成)近日,宜昌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限制性规定:凡动用 公车参与婚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将追缴用车费。
按“规定”要求,凡违规动用公车的党员、干部,将按每辆汽车600元追缴用车费,并视其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一 年有两次以上公车参与婚嫁活动的单位,其主要领导人将受到
主管机关特公布2条专线电话:0717-6252625、0717-6252696接受社会举报。同
时,设立举报奖,对署名举报经调查落实的,按实际收缴费用总额的5%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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