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静)在酒店就餐得到了服务员的热情与笑脸,还得到酒店赠送的两张免费菜卡,但当消费者想用卡领了菜带回家时,酒店的态度却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
春节期间,家住西安交大三村的张老先生和家人在附近的一家酒店就餐,结账时服务员给他一个红包,内装两张该店免费赠送菜的领卡,一个是特色红烧肉,一个是蜜汁小排。前几天,几位老朋友来看他,大家打算在家中做饭吃,张老先生就想去酒店把那两个赠送的 菜取回来,再添上家中自做的几个菜,不就是丰盛的一桌吗?他拿着领菜卡到了该酒店,门口的服务小姐很热情地将他迎进门,但一听张老先生只是来将免费的菜带走,而不在店内消费时,服务员很冷淡地拒绝张老先生。他问原因,对方说,没有原因,就是不能带走,必须来店里消费。后来,一位经理模样的人在领菜卡上的“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旁加上了一句“此两个菜只能在本餐厅消费”。张老先生扫兴而回。
现在有很多商家、店方经常推出一些免费、让利活动,但其间常会发生一些令人不快的冲突。记者在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店方赠送”是店方的一种服务,店方可以对其服务行为约定一些条件,但类似这些条件一定要明示、公平,店方应该在赠送时向顾客说清楚,否则就有欺诈成分。此外,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本来就不公平,这是店方在没有明示的前提下以有利于自己为前提随意解释,实际上是直接将权利划归店方,是一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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