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华明) 本报昨日《刑满释放人员又当教师》一文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许多学生家长表示师德应当是一个老师的首要条件,丧失教师资格的刑满释放人员就不能站在讲台上继续任教。
一个姓党的女士激动地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职业是非常崇高的,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的要求要高于其他任何行业;让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执掌教鞭,简直是对教师这 个神圣职业的无情嘲弄!
另外一个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她的女儿正在初中上学,如果孩子摊上了这么一个强奸过学生的老师,她宁愿孩子转学也不愿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她还说,既然教师法对于教师资格有明确限制,那么赵某就应当有自知之明,改行做其他工作;而作为学校,更应当遵守《教师法》,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坚决从队伍里清除出去。
一位教师道出了事情的根源所在:现在一些学校在聘用教师时,只看业务,忽略了师德;只要有文凭,对应聘者的档案则很少过问,尤其缺乏教师的学校更是“饥不择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师德教育,加强流动教师的管理。
渭南市教育局一个工作人员说,出现这种情况令人深感意外,虽然潼关文峪学校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但事情发生在潼关县,他们将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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