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消息 广东省电白县观珠镇一农民无端被判刑7年,贵重财物被抄;冤案平反3年,财物迟迟不退;申请国家赔偿,不得其门而入———“广东最大投机倒把案”主角汪庆的遭遇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广东省高级法院和茂名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近日,一度令汪庆失望的茂名市中级法院终于决定受理其赔偿申请。手捧立案通知书,汪庆喜极而泣。他表示:不管法院最终能赔多少,他都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请求赔偿各项损失1320多万元。
汪庆是电白县观珠镇农民,改革开放之初已是当地有名的药材商。1981年4月,受聘为集体推销积压沉香的汪庆被莫名其妙地逮捕。家中贵重财物也被执法人员抄走。翌年7月,电白法院以“投机倒把”等三项罪名判处汪庆10年徒刑,没收从其家中搜获的钱物,上缴国库。汪庆不服,提出上诉。同年10月,湛江地区中级法院改判汪庆7年刑罚。此案曾被称为“建国以来广东最大的投机倒把案”。
1988年4月,汪庆刑满释放。他无颜回老家,而是在外地一边重操药材生意,一边举债上访申冤。直到1999年1月,在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省人大和省高院过问下,含冤18年的汪庆才盼来平反的喜讯———茂名中级法院撤销原判,宣告汪庆无罪,判还“赃款赃物”。
接到无罪判决书后,汪庆要求电白县法院返还被没收的财物,但碰了一鼻子灰。此后3年,他踏破法院门槛,总是无功而返,汪庆只好依法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生效判决的湛江地区中级法院应为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但该院已被撤销,分立后的湛江市中院和茂名市中院,则以各自理由不受理汪庆的赔偿申请。
此事经广州媒体披露后,在广东省高院督办、茂名市人大督促下,茂名市中级法院终于决定受理此案。
汪庆的请求赔偿事项包括:被没收的退货沉香2921公斤(现作价13022000元)、被没收的家中财物和沉香“赃款”共62000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65597元、财物流失损失120485.8元,索赔总额高达1320多万元!对汪庆的赔偿申请,茂名市中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接到受理赔偿申请通知书的汪庆兴奋地表示:“法律绝不是儿戏!我终于盼到了国家赔偿这一天!”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