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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荔湾广场一位业主统计,近年来,业主与发展商、物业公司竟然打了
100多场官司。
据荔湾广场住宅业主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余和庭介绍,荔湾广场的纠纷由
来已久。早在 1996年11月荔湾广场交付使用时,一王姓业主就因为商
铺货不对板与发展商打了第一场官司。接着,业主连续和物业管理公司及发
展商连打了包括一审、二审在内的共100多场官司。
据介绍,官司分为两类,一类是因商铺缩水或货不对板,业主告发展商
;一类是因住宅区的业主不交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告业主。
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发展商聘请的,住宅业主对其管理不满意。于是,
1998年,住宅业主成立了首届业主委员会,还聘请了另一家物业管理公
司管理。但是广州市荔湾广场物业管理公司拒绝退场。2000年,首届业
主委员会将发展商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当年,荔湾区法院驳回业主委员会
的诉讼请求。今年3月份,广州市中院改判:限令发展商和荔湾广场物业管
理公司30天内将荔湾广场的物业管理权移交首届业主委员会。
据2001年12月6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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