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19日,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15岁脑瘫少年曹某向荆州市三医 院索赔171万元再审案。
曹某的父亲作为代理人称,曹某1986年11月17日下午出生,出生第三天的下午,孩子被呛了奶,出生第六天 上午发现孩子头部有血肿,且右肩部锁骨骨折。到二岁半时,孩子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后经中国医科大法医学系和武汉同济 医科大学鉴定,其儿子的脑瘫不
荆州三医院则辩称,1989年,原沙市市中级法院对此纠纷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协议,医院对其子的脑瘫不负责任 。1999年,原沙市中院委托省高院再次对曹某的脑瘫作出鉴定,结果表明曹某脑瘫不是在医院摔伤造成,同时也排除了呛 奶所致。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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