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华从事贸易的约旦籍商人在广州租房引发纠纷,被一对年老的中国夫妇告上法庭。3月19日下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房屋租赁纠纷案。记者旁听了这次庭审。原告代理人接受采访时说:“我并不在乎这点钱,甚至我可以减少或放弃经济方面的赔偿要求,但我一定要他道歉,因为中国人的尊严不能丢。”
事件租房始末
租房欲作贸易展示厅
62岁的某高科技私营企业经理吴松山在广州中山八路5号隆城大厦有68平米的商住房一套,他把这套房号为1805的房子归在了妻子朱慧珍名下。2001年5月11日,在中国做贸易生意的约旦籍商人ALA ALDEN J. A HASSAN(中译名:阿拉丁)与房主签约,租下了这套房子。按合同上的条款,阿拉丁租赁此房两年,每月租金1600元,并预交1600元作为物业按金。
吴松山公司的职员董波霞代签了这份合同。她说,在签约前,阿拉丁说要把房子作为贸易展示厅使用,并提出重新装修,吴松山夫妇因此同意出租。
改变使用性质作居室
吴松山说,房子租了以后,辖区派出所民警找到了他,要求办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并告诉他,阿拉丁已把1805房作为了居室,吃住在里面。吴松山认为这与阿拉丁曾承诺的把房间作为展示厅的初衷不一致,已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就委托董波霞找到阿拉丁,在去年7月1日续签了一份租房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阿拉丁同意不再把1805房作为居住使用,并说在去年11月底前恢复房间(展示厅)的使用性质。吴松山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涉外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
拒交房租并出言不逊
2001年8月8日,董波霞代表房主找到阿拉丁收取8月份房租,阿拉丁表示“不想住了”,并拒绝按合同所规定的支付8月份房租以及水电、管理费等费用。
董波霞告诉记者,就在她与阿拉丁交涉的时候,阿拉丁出言不逊,使她遭受了羞辱。那天,她来到阿拉丁的公司向阿拉丁收取房租,阿拉丁表示不想住了。董波霞即提出按合同办,要求阿拉丁支付8月份的房租及水电等费用(注: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每月1日至5日期间乙方付给甲方当月租金。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按金作为补偿)。
董波霞说,阿拉丁这时站起来,用汉语说:“把合同扔到卫生间去。”
董波霞随即与阿拉丁据理力争,说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法律办。阿拉丁则表示他不是中国人,中国的法律对他不起作用。
“叫你老板来舔我屁股”
后来,董波霞看阿拉丁情绪激动,便言明自己是替房主来办事的,不要对她这么凶。阿拉丁又用汉语说:“你叫你的老板来舔我的屁股吧。”
吴松山事后说,获悉董波霞在阿拉丁处受辱后,他并没有采取任何失去理智的行为,而是写了一封信,希望阿拉丁能善意地积极地解决这起房屋租赁纠纷。吴松山给记者看了这封信。信里有这样一段话:“阿拉丁先生,你在中国旅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任何无视我国法律,以及粗野行为都是错误的,我们也不会容忍……”
“我是带着信去找阿拉丁的,没想到他看完信,就用订书机把信和信封订在一起,并在信封后面写了几个字,然后让我把信带回去给老板。”董波霞说。记者看了这封信的背面,见到用英文写着一句话“KISS MY ASS”,翻译成中文就是“舔我的屁股”。
“我看到这几个字气坏了,口头污辱还不够,还要进行书面污辱,太不把我们中国人当回事了,我当时就决定,一定要告他。”吴松山说。
吴松山于去年年底向荔湾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阿拉丁按合同支付有关拖欠房租、水电、管理费等款项,承担本案诉讼费并对当事人(即自己)赔礼道歉。
庭审双方说法
阿拉丁:房租好谈,道歉不可能
在3月19日的庭审中,被告阿拉丁没有出庭,他的国际贸易投资发展公司的职员劳淑晖小姐作为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劳淑晖小姐说:“我们搞不明白,这样小的事情为什么要搞得这么沸沸扬扬,连律师都觉得是很小的问题不想接。我们认为,在房租等问题上好商量,但要赔礼道歉是绝对不可能的。”
劳小姐告诉记者,阿拉丁先生之所以不想租吴松山的房子,主要是吴松山有隐瞒欺骗行为。
她说,吴松山的房子一直没有房产证,因此在办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上存在很多麻烦。又因为没有这个治安证,派出所的民警经常要来查看,阿拉丁先生为此很烦。过了两个多月,对方还没有办好证,因此阿拉丁先生决定不再租用该房。如果在出租房屋前说明该房没有房产证,阿拉丁先生肯定不会租用,因此吴松山存在隐瞒欺骗行为。
谈起阿拉丁是否用言语及书面文字污辱董波霞及吴松山的事情,劳淑晖说,作为职员,她一直都在公司办公,但没有听到阿拉丁先生说过类似吴松山举证的那些话。2001年8月8日那天,董波霞没有预约,就直接找到公司要房租,后来和阿拉丁发生了争吵。双方情绪都很激动。阿拉丁的中文并不好,只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词,不大可能说出那样的脏话。至于阿拉丁写下的那句英文,劳小姐说,阿拉丁先生肯定是在极大的愤怒下才这样写的,他做人很实际。
“接到法院传来的诉状,我们曾致电吴先生,要求庭外和解,但他拒绝了,还以‘你们不要耍什么花样,这样你们会倒霉的。’这样的言辞进行恐吓。”
吴松山:要道歉,关系中国人尊严
作为原告的朱慧珍也没有参加当日的开庭,吴松山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了庭审。
对被告提出的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问题,吴松山作了解释。他说,由于历史原因,整个隆城大厦的住户都没有办理房产证。他也为办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许可证多次找了辖区的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并提交了有关办证的各种材料。派出所的同志已经为此答复:材料齐全,可视同办理证件。既然警方已允许房屋涉外出租,因此被告的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阿拉丁不懂中文的说法,吴松山也作了反驳。他说,要说阿拉丁不懂中文,为什么骂人那么有水平呢?为什么他会说“舔我的屁股”而不用“打”或者“踢”这样的词呢?
吴松山说:“这件事情绝不是件小事,这关系着我们中国人的尊严。我并不在乎这点钱,甚至我可以减少或放弃经济方面的赔偿要求,但我一定要他道歉,因为中国人的尊严不能丢。”
调解未果择期判决
由于原、被告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没有当庭达成调解意向。法院宣布休庭,并将组成合议庭择期判决。
题外话
记者曾提出和阿拉丁见面,对他进行采访。但阿拉丁的代理人劳小姐表示,阿拉丁先生不想把事情炒大,不想见记者。据了解,阿拉丁27岁,在广州开办了阿拉丁国际贸易投资发展公司。
(编辑:PZ)
作者:记者胡杰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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