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王京涛通讯员张豫】为了报复与自己有宿怨的聋哑人徐某,被告人李某等7名聋哑人蒙面持刀闯入徐某家中,向徐某身上连砍数十刀后逃离现场,徐某因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昨天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2001年1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等7人在赵某家中预谋报复与他们有宿怨的聋哑人徐某。后由赵某、刘某购买了5顶毛线帽及1把剪刀,由沈某提供砍刀及折叠刀数把。
当晚9:00左右,于某带路,李某等携带作案工具来到位于河东区卫国道的徐某家附近。刘某在外望风,其他被告人用毛线帽蒙面并持刀闯入徐某家中。因徐某不在屋内,李某便将屋内徐某的女友及朋友张某打伤。
晚10:00左右徐某回家,就在他还没有走进屋时,李某等人立刻冲出去,在屋外存车棚附近连砍徐某数十刀。行凶后,李某等慌忙逃离现场,徐某则因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作案后,李某等人跑回赵某家,将作案工具交给赵某,赵某把刀上的血迹洗净,并于次日送至沈某家藏匿。2001年6月,被告人李某等6人先后被抓获归案。2001年6月26日,被告人于某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7被告人目无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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