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焦作讯 博爱县某乡女青年徐某和邻村一男青年,7年前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开始非法同居,最近,因产生纷争两人要“离婚”。博爱县法院认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属违法行为,因此,法院在依法解除二人非法同居关系的同时,还对双方进行了民事制裁,各处罚金500元。 (记者 郭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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