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焦作讯 几个朋友聚到一起饮酒,只因话不投机,何某便借着酒劲拿起一只玻璃杯向他人砸去,致使对方右眼球被摘除。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日前一审宣判,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刑5年,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6万余元。
据了解,去年11月29日晚,何某与受害人李某等相聚饮酒,席间,两人发生口角,何某一怒之下抓起玻璃酒杯向李某砸去,致使李某的右眼失明。酿成此祸,当事人何某虽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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