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顺德讯顺德市人民法院近日对轰动一时的“西海事件”(本报一版曾作报道)主犯作出一审判决:对未经依法申请而煽动村民静坐、示威的被告人冯某、梁某,分别以非法示威罪判处管制两年和管制一年零三个月。
现年42岁的冯某和50岁的梁某(女),均为顺德北先恕Hツ辏吩拢毕部分村民因对本村征地款的去向以及股份社的分红存有疑问而心生不满。冯某、梁某利用村民这种愤懑心理煽 动闹事。当月25日7时许,上千名西海村民在两人煽动下,纷纷集结在顺德三乐路与碧桂路交汇处的西海路口路段静坐、示威,还拦截过往车辆,堵塞交通。期间,冯犯驾车到现场为示威村民送矿泉水并与梁犯一起指挥静坐村民放声高歌。
非法示威活动持续了4个多小时,导致多处路段交通长时间瘫痪,同时吸引了大批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在社会上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经过审理,顺德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梁某无视国家法律,在没有依法申请的情况下,煽动并积极参与非法示威活动,还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在事态发展中,两犯具体进行指挥,侵犯了国家对示威的管理制度,已构成非法示威罪。据此,顺德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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